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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星堆扭頭跪坐銅人頭飾中的“頍”與“纚”

2024-09-08 03:18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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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NG體育電子游戲官網2021年5月,三星堆遺址四號祭祀坑出土3件銅扭頭跪坐人像,大小、造型一致,通高29.9厘米,身體略向左前方傾斜,頭微頷并扭向身體右側,年代大約在商代晚期,人物形象逼真,刻畫細膩。據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《三星堆遺址四號祭祀坑出土銅扭頭跪坐人像》一文介紹,銅人頭部的盤發向上梳理,被一塊有紋樣的“寬帶狀的長條狀織物纏繞而上,可惜頭發上端折斷不存,已無從得見全貌。”此外,頭像額部還有一條被稱為“系帶”的織物。兩條織物的功用為何,當如何命名?對于解讀該銅人的性質,至關重要。

  用細線紋表示的銅人頭發被整齊地向上梳理,然后從頭左后側逆時針繞頭一周,再由左前側束發向上;另有一塊有紋樣的寬帶狀的長條狀織物與長發纏繞而上。鄙見,此“寬帶狀的長條織物”,當是禮書屢屢提及的“纚”。

  《禮記·內則》記男子每日早起梳洗、穿戴的流程以及飾物云,“雞初鳴,咸盥、漱,櫛、縰、笄、總,拂髦、冠、緌、纓、端、韠、紳”,孔疏云:“此經所陳,皆依事先後。櫛訖加縰,縰訖加笄,笄訖加總,然后加髦,著冠。”縰,同纚。簡言之,先櫛發,再加纚,挽成發髻后再插笄固定。女性發飾亦有纚,《儀禮·士昏禮》云:“夙興,婦沐浴,纚、笄、宵衣以俟見。”《儀禮·士冠禮》冠禮三加,纚則為必備之飾物。惟有喪事要去纚,《儀禮·士喪禮》“主人髺發,袒,眾主人免于房”,鄭注:“髺發者,去笄纚而紒”。足見纚在日常生活中為不可或缺之物。

  纚的色澤與形制,《儀禮·士冠禮》說是“緇纚,廣終幅,長六尺。”緇,黑色。纚,《說文》云“冠織也”,是專為冠冕而做的織物。緇纚,即黑繒,其寬度為“終幅”,終是充、滿,即完整的一幅,周尺為二尺二寸;長度為六尺。纚的規格取一幅寬、長六尺的理由,鄭注說“足以韜發而結之矣”,即大小寬窄適用于所有人。賈疏將六尺之長與人的身高聯系:“人之長者不過六尺,纚六尺,故云足以韜發。”賈疏以為人高以六尺為極限,故纚長六尺。《說文段注》云:“冠織者,為冠而設之織成也。凡繒布不須翦裁而成者謂之織成。”“此纚蓋織成。緇帛廣二尺二寸、長只六尺,不待翦裁。故曰冠織。”段玉裁認為,緇纚是一種尺寸較短、可直接用于冠弁的制成品,似與身高無關。

  纚如何加于首?經無明文,鄭注說是“韜發而結之”。韜,從韋,舀聲,《說文》說是“劍衣”,即藏劍的革囊。韜,經典或作縚,《儀禮·士昏禮》“姆纚笄宵衣在其右”,鄭注:“纚,(圖1)發。”而《經典釋文》云“本又作(圖2)”。胡培翚《儀禮正義》引阮元《十三經注疏校勘記》,指韜與(圖1)“二字音義相近,故古多通用”;“(圖2),本訓滑,因弢而轉為(圖2),從省也。(圖1)則弢之俗字”。胡培翚以(圖2)為弢,引《說文》弢為“弓衣”之說,將(圖2)與韜混為一字。如此,凡以物入囊,均可稱韜;纚的形制當如囊,韜發,即是將頭發盡入其中。段氏又說“《集釋》作韜,與嚴本同,不誤”,由此從文本上斷定“韜”為韜發之本字,將鄭注所謂“韜發而結之”,斷定為“囊發”。賈疏:“既云韜發,乃云結之,則韜訖乃為紒矣。”

  鄭賈韜發之說,到此為止。至于冠前為何須韜發,如何韜發?則語焉不詳,大而化之。今掩卷細思,而知其說頗有可商之處。其一,常人之發,極少有六尺之長。醫學研究表明,人發不能無限增長,一般長至五六十厘米后即自行脫落,另生新發。故六尺之纚內,僅有三尺之發,另外三尺之纚,乃無用之部,留作何用?其二,韜發后挽髻,是挽六尺之纚,抑或纚內三尺之發?

  絕大多數學者對鄭賈之說保持緘默,然猶有學者質疑,如《內則》孔疏似已注意到鄭注的問題,故引盧文弨對纚的解讀,“所以裹髻承冠,以全幅疊而用之”,并云“未知孰是,盧說為優”。盧說與鄭注截然不同,認為纚的作用并非韜發,而是“裹髻”,目的在“承冠”;裹髻的方法,則是“全幅疊而用之”,即是將纚折疊至合適的大小,然后裹于髻上。孔疏顯然傾向盧說。鄭注稱纚為“今之幘梁”,其制后世猶有遺跡,如《急就篇》卷三“冠幘簪簧結發紐”,顏師古注:“幘者,韜發之巾,所以整嫧發也。常在冠下,或但單著之。”《揚子·方言》:覆結謂之幘巾。《廣雅》:承露幘,覆結也。上引諸說,皆以幘梁為覆髻之物,盧氏質疑“韜發”的合理性,不為無稽。

  再如,宋人張淳《儀禮識誤》從文字上發疑,認為此前的文本,“不為(圖2)則作(圖1)。今之為韜,未知孰據”,直言當作“(圖1)”,韜未必是本字。張淳此問,涉及纚的用法的解讀方向,可惜未引起學者注意。

  古人用字寬,故多通假。韜字的通假,是否還有其他可能?鄙見,文獻(圖1)多與绹通,《方言》卷九:“車紂,自關而東,周洛韓鄭汝潁而東,或謂之曲绹”,錢繹箋疏:“(圖1)、韜,并與绹同。”《廣雅·釋器》“(圖1),索也”,王念孫《疏證》:“(圖1),與绹同。”《讀書雜志·荀子第一榮辱·陶誕》:“(圖1)即宵爾索绹之绹。”

  绹訓索、繩索,繩索均為絞合而成,故亦訓絞。《小爾雅》:“(圖1),索也。”《詩·豳風·七月》“宵爾索绹”,毛傳:“绹,絞也。”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趙岐注、《荀子·大略》楊倞注引《七月》之绹,均同毛傳。朱熹《詩集傳》:“绹,索也。”《爾雅·釋言》:“绹,絞也”,郭璞注:“(圖1),謂糾絞繩索”;邢昺疏:“(圖1),謂糾繩索也。”(圖1)同絳、縧,故或可訓絲帶。

  三星堆銅人的盤發造型,斷非戲玩長發的無聊之舉,而是《內則》櫛與纚的環節的寫實,頭發絲絲清晰,顯然已經過“櫛”,纚與長發纏繞向上,正是“绹發”的環節。绹訓絞、糾繩索,正與銅人像纚與長發相絞之狀相合,當是為盤髻插笄做準備。三星堆銅人之發帶,雖寬度不及禮經之纚,但增大發絲之間摩擦力之功用完全相同,故唯有纚可以當之。如此,則經義渙然冰釋。

  三星堆銅人頭部另有一根窄條飾物,從前額向兩側周繞,右至后腦削平處,左至左耳后,未至削平處,看似未曾連結,發掘報告稱之為“系帶”。鄙見,此物當即《士冠禮》中的“缺項”,鄭注:

  缺讀如“有頍者弁”之頍。緇布冠無笄者,著頍,圍發際,結項中,隅為四綴,以固冠也。項中有(圖3),亦由固頍為之耳。今未冠笄者著卷幘,頍象之所生也。

  鄭云,缺讀如《詩·小雅·頍弁》“有頍者弁”之頍。頍字何義?毛傳:“頍,弁貌。”以頍為形容弁的樣貌的副詞。萬斯大、吳廷華、蔡德晉、盛世佐等認為,頍乃“缺”義,指冠后左右有缺,不相連續,并非別有一物(《儀禮正義》)。然《士冠禮》中,缺項是與青組纓、緇纚、皮弁笄、爵弁笄、緇組纮等同置于同一篋中,實有其物,不可能是虛字,故鄭注認為,頍是專用的飾件名。頍在東漢已失傳,鄭玄據漢代尚存的卷幘的用法做了推測:“頍,圍發際,結項中,隅為四綴,以固冠也。”賈疏:“明漢時卷幘亦以布帛之等圍繞髮際為之矣。”依鄭注,頍的著法,是用布帛或革條沿發際從額前向左右后側圍繞,最后在項的中部打結。可見,頍的基本作用,是將發際線與鬢角附近小股散亂的頭發壓住,這顯然有妝容的考慮。

  一是在頍的四隅“為四綴”,作用是“固冠”。冠禮三加,首加緇布冠、再加皮弁、三加爵弁。皮弁、爵弁,均用笄固定,而緇布冠乃是一塊緇色的布,并非正式的冠,在冠禮上只是儀節性地加于首,冠禮畢,即棄置不用。緇布冠其實是一塊的黑布,無法用笄固定于首,故在頍的四角綴以短帶,與緇布相縛,使之不致掉落。

  二是項中有稱為“(圖3)”的物件,賈疏認為即是結,作用是“固頍”。頍的用法,是從前額圍向后腦,但在項中并不連接,呈斷缺狀,故又稱“缺項”。其原因,殆是人腦的圍圓相去很大,頍很難用同一的尺寸。為了將有缺口的頍拴住,賈疏云:“頍之兩頭皆為(圖3),別以繩穿(圖3)中,結之,然后頍得牢固。”

  《士冠禮》“始加”節:“櫛,設纚”,然后“賓筵前坐,正纚”,接著,賓為冠者加緇布冠,“興,復位;贊者卒”,鄭注:“卒,謂設缺項、結纓也。”賈疏:“此謂緇布冠無笄纮,直頍項,青組纓屬于頍,故卒者終頍項與結纓也。”可見,在緇布冠加于首之后,還要“設缺項、結纓”,此時,缺項的作用有二,一是壓住緇布,以防掉落;二是冠之纓帶從頷下繞過,兩端結于頍。

  銅人此窄帶狀飾物,與鄭、賈關于頍的描述大體一致:從前額的發際開始向后合圍,但未在項上打結,兩頭明顯斷開,正應了“頍”在項上斷缺之義。

  曾有學者將頍釋為“總”,此說有可商之處,鄭注:“總,束發也,垂后為飾。”孔疏:“總者,裂練繒為之,束發之本,垂馀于髻后,故以為飾也。”加總,所束之處為“發之本”,束后作為裝飾“垂馀于髻后”,而非在項上,且有“以為飾也”的意思,此外與纓帶亦不連屬,當是另有一物。

  上古中原先民,無論男女,一生均不剪削頭發,各地處理頭發的方式主要有四種:一是披發,即任其自然,不作任何處理,《論語》所說“披發左衽”之四裔,即屬此類;二是斷發,殷周之際,周太伯所往之荊蠻(后世稱“吳”)即有“斷發文身”之俗;三是梳成若干條辮子,今非洲、亞洲等地猶有保留此類習俗的民族;四是盤發,此為秉持“身體發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”(《孝經》)的理念的中原之民所獨有,方法是將頭發向上梳理、再纏繞挽成發髻,然后插入簪子固定。至發明冠冕后,又將冠冕加在發髻之外,再用簪子將兩者固定在一起。

  江永云:“古人不露發,必韜而結之,繞為髻,乃著冠。”由于頭發有油性,將其挽成發髻后極易散滑,形狀難以固定。為此,古人在梳發之后绹發,將“纚”與頭發纏繞,意在通過從發根到發梢、頭發與繒帛縱向絞合,摩擦力增大,令頭發收緊,使發髻形狀始終保持穩定,不致散亂。秦陵兵馬俑所見秦漢之際的男子發型,不乏從各個方向將頭發編成辮子,然后匯總于頭頂者,目的亦是使頭發分段、分區聚緊,以便在激烈的軍事活動中保持穩定。

  三星堆扭頭銅人展示的,正是中原地區貴族通行的绹發為髻的情景,堪稱是以頍整齊發際,以纚與發纏繞的特寫。銅人兩手手掌相向分開,掌間當原有嵌入之物,惜已朽爛無存。鄙見,掌間原先當有“T”形之物,下端插入掌間空隙,上端略如小型平臺,上放笄、冠等物,以示設冠儀式之全過程。

  我們認為,扭頭銅人負載的發飾文化是中原文化,還有一重要佐證,是其坐姿、服式亦屬于典型的中原文化,理由如下:

  其一,坐姿為屈膝跪坐,與殷墟出土玉人相同,連十個腳趾反扣于地的細節亦完全一致;

  安陽侯家莊商代后期甲種Ⅰ式大型墓出土的白大理石雕像,頭部殘缺,作跽坐狀。大領衣,右衽,腰有寬帶,下身外著裙。衣領、袖口、襟緣、下擺、腰帶等處,均有刺繡的花邊。

  其二,衣服為上衣下裳、右衽、腰有束帶,是典型的中原服式。發掘報告稱跪坐人所穿衣服有3件,上著外套,下著短裙,短裙上露出另一件服飾的下擺,腰間系帶,結袢于腰前。上身外套圓領左衽,左襟下擺略長,前擺搭至襠部,后擺包臀。下身短裙搭至膝前,另一件服飾下擺與短裙齊平,分片搭在左右大腿上,認為上衣為左衽,誤。上衣樣式雖有部分被手臂遮擋,但重疊于腰際的衣襟,明顯為左擺壓右擺,當為右衽無疑。

  其三,上身衣服環繞衣邊(衣領、前襟、袖口、下擺)飾兩圈相同的紋飾,從邊緣向內依次為交錯V形紋和卷云紋,兩組紋飾以三條平行的弦紋為界分割開來,紋飾走向依服飾邊緣。卷云紋每兩個一組,每組內中心對稱。頭部的發帶以兩條弦紋為界,中飾云雷紋。這種服飾的部位與紋飾風格,與安陽侯家莊所出玉人屬于同類,通體是典型的中原服式。

  《儀禮》《禮記》所見纚與缺項,經文語焉不詳,其物鄭玄之時即已亡佚,故不得不舉東漢猶存的卷幘與幘梁為比況。學者讀之,每有云山霧罩之感,因而糾纏不已。尤其不幸者,至孔穎達、賈公彥做新疏時,卷幘與幘梁亦已亡佚,故唯有重復鄭注,不能置喙。今山川效靈,地不愛寶,有三星堆扭頭銅人出,得見绹發之實物證明,千年迷霧,一朝廓清,令人感慨不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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